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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管理培训

日期: 2009-08-03   作者:

 

 

 

 

    731日,我市组织市直各行政单位、各县(市、区)相关人员开展了关于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的系统培训。省政府法制办资深专家马春生作了关于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相关知识的专题辅导。市政府秘书长李月勤参加。

   前段时间,市法制办已发文要求从71日起市直各部门要按《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要求,将本部门规范性文件一律纳入前置法律审查。为了顺利推进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和水平,我市专门举办了此次讲座。

   马春生从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的重要性讲起,对规范性文件的意义、概念和性质,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制定程序,规范性文件的备案进行了讲解。此次专题辅导针对性、指导性、实践性都很强,对大家的工作有很大的启迪和帮助,对做好规范性文件工作和促进依法行政都有重要意义。

   培训会就下一阶段如何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作出具体的要求,即要提高认识,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工作,维护公民权益和政府信誉;要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的相关制度。目前未设立法制工作机构的部门,要明确承担法制机构的职能,确定专人负责进行法律审核,做到人员到位、职责到位。市政府将采取定期检查、抽查和个件专查方式,对部门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核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行为。对未经审查违反程序印发部门规范性文件造成不良影响的,该撤销的要予以撤销,并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中扣减相应分值,依照《吕梁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编辑: 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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